九龙坡区文明实践所 /

【中梁山街道】学习践行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——我承诺、我参与、我行动

发布日期:2022-03-17 17:21

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促进文明行为,提高居民文明素养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3月16日,华岩新村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斌鑫B区湖山郡开展以“我承诺、我参与、我行动”为主题的学习践行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院坝会。

会中,社区主任张朝红向在场居民宣讲了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结合与居民息息相关的行为规范进行了着重讲解,如杜绝高空抛物、居民坝坝舞合理遵守噪声防治、文明饲养宠物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、践行“光盘行动”等文明行为,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让广大居民知晓什么是文明,怎么践行文明。同时呼吁大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,树立正确的文明观念,争做美好生活的创造者,共同提升社区形象。

每年三月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月,社区将持续开展《条例》宣讲宣传活动,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,让更多的居民了解《条例》,并共同践行文明行为,营造人人知晓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,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。通讯员 陈雯